临湘市江南晓平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黎晓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2MA4NCBM435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江南镇谷花村谷花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19号
2025年2月19日,本局执法人依据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项目:输入功率、项目:%、技术要求:偏差:-10~+5、检验结果:+8.8、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项目:电源连接线和外部软线、技术要求:GB 4706.23-2007标准中第25条要求、检验结果:导线横截面积不符合要求,电源软线无黄/绿芯线、单项判定:不合格。
2024年11月25日,当事人在临湘市兴伟电器店,以28元的价格购进了8个好文钻石室内加热器(取暖器),售价38元,取暖器上标明了品牌、生产商、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月26日,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38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的1个室内加热器用于检验,同时封存了1个。至案发剩余的6个室内取暖器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含已售出、抽检及封存的产品)304元,当事人获利60元。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罚款304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0元。
304.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6
2
临市监处罚﹝2023﹞78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江南镇谷花街从事食品经营。
2023年4月2日及2023年4月19日,当事人在云溪区彭松柏酥月厂购进酥皮月饼30包共计30公斤,购进价格为14元/公斤,共计420元。其中2.2公斤于2023年5月11日被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14.55元/公斤购买用于检验,剩余的酥皮月饼截至2023年6月8日也以14.55元/公斤全部售出,销售货值436元,获利16元。
2023年6月8日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HZ-J23050336的检验报告,酥皮月饼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本局于2023年6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临市监检结〔2023〕13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酥皮月饼过程中索取了供货方资质并留存了进货票据,食品包装袋上的产品合格证里标注的信息与供货方信息一致,当事人不知所购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0.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