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爱莲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03MA0Y69PG5H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龙兴街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2
(2025)吉0203民初1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宋*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0
(2024)吉02民终2681号
劳动争议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彭**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7-15
(2024)吉0203民初1507号
劳动争议纠纷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彭**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4
2023-01-13
(2022)吉0203民初206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5
2022-11-18
(2022)吉0203民初206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6
2022-11-03
(2022)吉0203民初206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杨**
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市环罚﹝2024﹞LT1号
2024年3月8日0时执法人员对东大沟巡查时发现东大沟右岸有污水从护坡底部排出进入沟内,污水颜色呈黄色且浑浊。经排查,在吉林市振源纸业有限公司成品库房内紧邻东大沟地下1.5米处向东大沟底部铺设长度约10米直径约150mm的暗管,该暗管与原一车间向污水罐输送污水的管线(既污水收集罐经办公楼至成品仓库段的原有管线)在成品库房地下1.5米处汇合,打开污水罐上设置的阀门,污水由原有管线到成品库房地下汇合处通过新铺设暗管流入东大沟,以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罚款人民币43.3333万元
433333.00元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