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福聚鑫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振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L57202191F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县邦均镇西门外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3〕87号
2023年3月9日,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蓟州区G102国道南侧供销商厦的福聚鑫副食批发3月1日购买的益达口香糖蓝莓味,生产日期2022.5.28,保质期9个月,已经超期。诉求:按照规定对其整改。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天津市蓟县福聚鑫副食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收银台北侧货架上发现存有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共计8包,包装标签标注: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净含量:13.5克,生产商:玛氏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344011601116,保质期:9个月,生产日期:20220528,已经超过保质期。经领导批准,执法人员依法对超过保质期的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3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黄振生进行询问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3月16日,经领导批准,对当事人予以立案。2023年4月5日案件调查终结。
经调查核实,2022年7月22日,当事人从天津市东阳亿商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8日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至2023年2月28日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销售上述日期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3包,2023年3月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存有待售上述日期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8包,进货价1.95元/包,销售价3元/包,违法所得9元,货值金额33元。当事人的行为满足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9元;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益达蓝莓味无糖口香糖8包;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