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彩霞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4767838431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沈丘县世纪大道与纬二路交叉口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09
(2023)赣0681民初17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
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周口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李**
鹰潭市贵溪市人民法院
2
2022-02-24
(2021)豫1724民初529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管**
陈**,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正阳县人民法院
3
2020-09-11
(2020)陕0111民初37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张**,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1
(2020)陕0111民初3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
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张**,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5
2020-06-03
(2020)皖1221民初35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阜阳市友一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刘**,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耿**
临泉县人民法院
6
2020-05-09
(2020)浙0702民初21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周口天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潘**,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7
2020-05-09
(2020)浙0702民初21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周口天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8
2020-04-28
(2020)浙0702民初21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周口天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潘**,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9
2020-04-28
(2020)浙0702民初21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周口天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10
2019-11-26
(2019)皖1502民初64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舒*
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六安市环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计*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9
2020-10-13
(2020)皖12民终39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84663.2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0-30
2019-12-25
(2019)皖1502民初64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舒**等与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1725.95元
民事案件
3
2020-08-21
2020-01-13
(2019)皖1221民初85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与刘**、阜阳市友一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8-21
2020-06-19
(2020)皖1221民初355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孙**与刘**、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9077.4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04
2020-06-18
(2020)皖15民终123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5-12
2020-05-09
(2020)浙0702民初2179号
陈**与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周口天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85.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3-16
2019-12-22
(2019)豫1521民初21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罗*等与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8987.87元
民事案件
8
2019-12-22
2019-09-25
(2019)冀05民终23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原市九洲冷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17077.5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7-12
2018-12-27
(2018豫1526民初35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六安市环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舒**等与计*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01
2019-04-15
(2019)冀0533民初3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金**与李**、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569.0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雷交罚﹝2025﹞03089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湛江市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30
2
豫息交罚字(2023)0400006号
2023年04月06日 05时10分,息县交通运输局丁森、魏爱华等执法人员在息县G230叶店路口执法检查中发现,吴守刚驾驶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的豫P1C603的6轴车辆,运载精品机制砂从罗山县河南谷石固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到淮滨县巨龙商混站(汇力建材),2023年04月06日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72220千克,超重23220千克,超限率47.39%。经调查核实沈丘县群翔汽运有限公司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的规定,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你(单位)违法行为属于严重,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息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