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鲁木齐新联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清利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4333031710H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3707号办公区2号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新)应急罚(2025)6号
2024年12月10日17时02分许,乌鲁木齐城北大道与安宁渠路交汇口 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内,乌鲁木齐新联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蔬菜交易大棚区北 侧B2大门处摘除和安装棉门帘的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 亡、1人受重伤。经调查:乌鲁木齐新联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装载机作业人员 未经专业培训和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违章进行装载机载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作业现场无风险告知牌和相应的警示标识;高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未提供高处作业所需防护装备,未督促高处作业人员采取系挂安全带、佩戴安全帽等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决定给予人民币600000元(陆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2025-03-21
2
乌新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7号
2025年1月9日,我大队对位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 3707 号的乌鲁木齐新联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新联综合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乌鲁木齐新联天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14000.00元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市区大队
2025-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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