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梦远钢结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梦州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1MA7LB5A30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汇仁大道1888号恒大城17#2单元26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丰市监处罚〔2026〕54号
经查明1、当事人(乙方)江西梦远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清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当事人负责江西新越沥青有限公司宜春港丰城港区新越沥青专业码头改造工程钢引桥管道的施工。
2、当事人提供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清包合同》其中第七条双方责任:乙方责任:第1条:“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作业工具”,第九条安全合同内容:第2条:“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当事人(乙方)及江西省雄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双方认可合同中作业工具包含叉车,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均由当事人(乙方)负责承担。
3、当事人使用的叉车购买时为二手,由于转手多次,资料已经找不到,也没有进行定期检验。加上多数时间在户外作业环境差导致铭牌上的信息模糊不清,截止询问调查该项目已经完工,叉车已经不在丰城。
处30000元罚款
30000.00元
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