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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朝龙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召龙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22MA6X93TXX5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范家寨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宝凤烟处﹝2023﹞第033号
2023年12月7日10时21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范家寨村三组朝龙超市当事人程召龙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程召龙同意后,依法进行检查。在其店内货架旁查获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延安(软)37条、好猫(长乐九美)6条等共计7个品种77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上述卷烟32位喷码已经当事人确认。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现场负责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具体品种数量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宝凤烟存通字2023第134号]),并告知当事人七日内到宝鸡市凤翔区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执法现场无财物遗失、物品损坏现查明:当事人程召龙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在周边商店收购的,当事人将上述卷烟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程召龙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全省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当事人程召龙违法进货总额为923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当事人陈述、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程召龙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9230.00元9%的罚款计830.70元的行政处罚。
830.70元
宝鸡市凤翔区烟草专卖局
2023-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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