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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想恩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900MA45TEQU6Y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安凯路5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9
(2025)粤01民终8977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梁**,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何*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20
(2024)粤0112民初2117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0
(2023)粤0112诉前鉴9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4
2024-06-13
(2023)粤0112诉前鉴9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5
2024-03-28
(2023)粤0112诉前鉴9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6
2024-02-29
(2023)粤0112诉前鉴91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梁**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7
2022-11-22
(2022)豫0902民初1042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9
(2022)豫0902民初1042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王**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9
2022-05-24
(2022)豫0902民初216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河南盛之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刘**,王**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07
(2024)粤0112民初2117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何*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
2025-02-07
(2024)粤0112民初2117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5
2021-11-26
(2021)鲁1721民初68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崔*、韩**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168.2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濮南交罚字[2025]第1204016号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黄色豫JC0566)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责令改正,处400元罚款
400.00元
南乐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5
2
豫濮范交简罚字(2025)第0401014号
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豫 JC8170(豫 JR793 挂))没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
给予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范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3
370832202400474
2024年11月17日21时30分,梁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梁山北外环联合治超停车场进行联合治超工作中对超限超载车辆豫JC8170(黄色)豫JR793挂(黄色)重型货车进行监督卸货,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杨以圣出示了《行政执法证》,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豫JR793挂(黄色)号挂车的实际情况是货厢栏板加装布帘长13000mm,高400mm,加装钢管左右两侧各6根共计12根,钢管总长度为630mm,为固定布帘,从而提高栏板高度,中间用钢丝加固,钢丝总长度为13000mm,安装钢管,布帘,钢丝的目的是实现超标准装数货物,而非防止抛酒,蓄意实施超限超载行为,车货总质量竞高达94.22吨,危及道路运输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勘验检查结果无异议。经取证证明认定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0
4
J370829202400965
2024年10月7日6时1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勇、张传峰在嘉祥县Y270仲响限载路类庄路口北200米处对穆俊海驾驶的(黄牌)豫J95725、豫J0U97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沙子,所行驶的Y270仲响路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8.94吨,超限63.13%。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穆俊海对检查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另存)、交通执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过磅单、《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据证实。处罚前已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贰佰元整
22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10-08
5
(2023)11012001747
于2023-07-24 20:04,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万州区李河镇驾驶豫JA6713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6轴车,车货总质量52.5吨)行为
罚款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2023-09-26
6
豫安交执罚字﹝2023﹞808078
2022年8月2日17时38分,濮阳安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JC8170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S225 K26+850处,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时,利用LED电子情报板方式告知该车辆涉嫌超限运输,提示该车辆驾驶员立即到指定超限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当事驾驶员未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经审核,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61180kg,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质量49000kg的规定,车货总质量超限12180kg,超限率为24.86%,该车辆行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以上事实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700元
700.00元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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