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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6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发明注册资本:1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0708650543J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玉林市一环西路56号(原玉林市外环南路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29
(2021)桂0481民初274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
岑溪市人民法院
2
2019-10-14
(2019)苏1003民初67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3
2019-01-16
(2018)桂04民终1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包**,龚**,林**,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01-16
(2018)桂04民终1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包**,唐**,唐**,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林**,谢**,龚**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01-11
(2018)桂04民终1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包**,龚**,林**,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01-11
(2018)桂04民终1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中心支公司,包**,唐**,唐**,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林**,谢**,龚**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8
2022-11-21
(2022)苏1003执37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11-11
2021-11-15
(2021)桂0481民初2742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367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0
2020-11-01
(2020)粤0308行审9194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0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20-10-27
2020-07-17
(2020)粤0605行审652号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与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000.00元
行政案件
5
2020-10-27
2020-07-17
(2020)粤0605行审651号
公路交通行政管理(公路)
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与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3000.00元
行政案件
6
2020-09-11
2020-06-22
(2020)桂0481民初12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包**、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695.28元
民事案件
7
2020-01-22
2019-10-29
(2019)苏1003民初67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6792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13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9-02
2018-08-27
(2018)桂0481民初1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包**、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79.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3-27
2019-03-06
(2018)桂04民终13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1-14
2018-02-08
(2017)桂04民终11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奔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佛交罚﹝2026﹞00994号
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案
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8
2
粤东交罚﹝2026﹞00632号
2026年01月21日20时16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凤岗镇凤岗汽车客运站车站东路对桂KAA580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有从广西玉林润锦汽车客运站途经罗定、东莞、清溪(无中途停靠点)到惠州市惠阳汽车客运站的省际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桂运班临字K1231197号),有安检合格通知单、派车单。桂KAA580车上14名乘客,其中乘客林海燕、吴戈泽陈述分别在惠州淡水、东莞凤岗南岸村上车,分别支付车费150元乘车去广西玉林。驾驶员李敏陈述是车辆所有人安排本案行程,其是公司雇佣驾驶员。查询地图软件显示,桂KAA580班车运行线路范围不包括东莞市凤岗镇行政区范围内路段,该车在凤岗镇南岸村路段停靠上客是在运行线路范围外,不符合“首违免罚”适用条件,发现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桂KAA580大型普通客车有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驶证复印件、手机截图、客运标志牌照片等证据为证。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 2021年版)》(序号:59),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在广东省范围一年内被第一次查处,不符合“首违免罚”适用情形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当事人书面声明放弃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3
3
桂玉交运政罚﹝2023﹞428号
一、违法事实。 2023年 07月 25日 16时 25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广西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协同办案公告,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世雁,谢飞(执法证号分别为 45091128,45091149)在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昌朝驾驶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所属桂 KB3196大型客车实施从广西玉林市到广东省佛山市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 30名,收取包车运费为 2400元,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 450901521452,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5**********5330。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桂 KB3196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该趟运输未持有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违法程度为情节严重。二、证据。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委托授权书、从业资格证复制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制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身份证复制件、行驶证复制件、现场照片证明。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8
4
桂玉交运政罚﹝2023﹞424号
一、违法事实。 2023年 07月 26日 16时 30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广西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协同办案公告,玉林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世雁,谢飞(执法证号分别为 45091128,45091149)在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绍有驾驶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所属桂 K96322大型客车实施从贵州黔南苗族自治县到瑞安的包车客运,搭载乘客 35人,收取包车运费为 6000元,车辆道路运输证号为 450901531670,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号为4525**********2236。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具有包车旅客运输的经营资质。该趟运输持有玉林到瑞安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编号为 K2100970,持有包车合同,桂 K96322大型客车车籍所在地在广西玉林市。此趟运输实施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广西玉林市,且非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广西玉林市岭南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分公司(桂 K96322客车)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违法程度为情节严重。二、证据。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驶证复制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制件、委托授权书、从业资格证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复制件、身份证复制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证明。
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