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慧君竹海堂大药房(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伟君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921081397379H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南县茅草街镇八百弓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字〔2023〕434号
已查明,2023年10月10日,本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药品,现场给予警告,并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7日前改正。2023年10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常温区陈列有“共城?冬凌草糖浆”(药品说明书要求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批准字号:国药准字Z41020928,生产日期:2022年12月30日,产品批号52212301,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9日);“状元娃?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药品说明书要求贮藏:密闭,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批准字号:国药准字H14023847,生产日期:2023年01月11日,产品批号230108,有效期至2024年12月);“蜀汉本草?鲜竹沥”(药品说明书要求贮藏: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批准字号:国药准字Z51021002,生产日期:2023年05月09日,产品批号230504,有效期至2025年04月),常温区温度为24.5℃,湿度为69%。当事人储存阴凉药品逾期仍未按药品说明书储存药品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