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海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CGBXW9W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场直二委西步行街86栋11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3]188号
经查,2023年07月12日,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立案调查,承办机构: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哈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承办人:蒋立民、杜振东。经过采取现场检查、对涉案物品、票据拍照取证、提取相关证照复印件、询问当事人等措施,当事人的涉嫌违法事实已查清。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2份 ,证明 当事人的现场情况。
2.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2份 ,证明 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时间、经过、地点。
3. 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送达回执1份 ,证明 当事人涉嫌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及我局依法采取的行政措施。
4.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4. 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5. 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1份 ,证明 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6. 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当事人于海成身份证复印件1份 ,证明 当事人的合法公民身份和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负责人身份。
7. 现场检查照片3张 ,证明 甘南县福莱副食超市涉嫌违法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依法收集,证据确凿、充分,经当事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本局全部采信作为定案证据。
2023年07月1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甘市监罚告〔2023〕 CN00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诉和申辩的请求。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