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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允威副食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允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3MA2G73MM1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13巷1-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街办罚决字〔2024〕第000032号
经查实,2024年4月11日16时05分,天台允威副食店(店招牌名:碧珍超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桔子皮等易腐垃圾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内。2024年4月12日8时15分,天台允威副食店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将香蕉皮、烟头等垃圾混合投放在其他垃圾桶内。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2024年4月12日8时30分,当事人完成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4-05-10
2
赤街办罚决字〔2023〕第000042号
存在以下违法行为:2023年04月12日09时0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巡查至天台县赤城街道秀园路13巷1-1号,发现你(单位)存在擅自超出门、窗摆放副食品进行店外经营的行为。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23年04月12日09时35分向你(单位)送达了《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在2023年04月12日09时50分前将门、窗外的副食品搬离,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你(单位)逾期未改正,仍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第一处长约1.8米,宽约0.7米,计1.26平方米,第二处长约4米,宽约0.5米,计2平方米,第三处长约1米,宽约0.5米,计0.5平方米,面积共计3.76平方米。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且逾期未改正。2023年04月12日10时30分,你(单位)完成整改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
2023-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