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天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赖俊文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1MACFNQR432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新兴工业园区利业路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江市监处罚〔2023〕301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8月25日正式生产经营食品。9月16日为客户广西富欣食品有限公司打样生产油炸花生包,共580包(10g/包),从中抽取70包(10g/包)进行出厂检验,10包(10g/包)作为产品留样,在9月20日以成本价0.17元/包的价格销售了300包(10g/包)给抽检机构,余下200包(10g/包)存放于该公司生产质量室的货柜中,暂未销售给客户,于2023年11月29日被我局依法扣押。该批次产品的货值金额为98.6元,销售获利0元。 2023年9月2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的上述产品“油炸花生包”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内容、结果以及对抽样程序没有异议,不申请复检。 另查实,当事人从事食品生产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生产的批次产品未按规定对其进行出厂检验及记录和留存样品。
对当事人抽检不合格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被依法扣押的200包被抽批次产品“油炸花生包”; (2)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对当事人从事食品生产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10000.00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