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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安邦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发湖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2MABUQDPD7Q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玉林市大北路390号(第470号铺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市监处罚〔2025〕33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3月开始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当事人在2023年3月7日至2024年7月9日止,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测量工具-铝制测量尺检测车辆88辆车次(其中轻型厢式货车45辆,轻型栏板货车43辆),包含随机抽查的(车牌:桂KT8209)等6辆在内的88辆轻型货车在用机动车安全检测时未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9800-2020)5.2及附录B检验项目对应方法的规定,使用未经检定长度测量工具-铝制直尺测量轻型厢式货车货厢高度尺寸及轻型栏板货车的栏板高度,且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对检验数据、结果进行复核,43辆轻型栏板货车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项目序号3“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的第 10“栏板高度”判定为“O”(合格),但“其他技术参数”的“车厢栏板高度(mm)”的数据栏为空,但对栏板高度项目作合格判定,并出具合格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取检测涉案88辆轻型货车检测费共16750元,税后金额16574.19元。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使用定期检定或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检测项目,严格按照检验项目和方法要求记录数据出具检验报告。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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