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义 | 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6330922323A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405号1幢1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1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沈*,章**,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3-06-01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郑*,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章**,许**,沈*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3
2023-04-26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章**,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沈*,张**,郑*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4
2023-04-26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章**,张**,郑*,沈*,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许**
嘉定区人民法院
5
2023-03-02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x**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6
2023-03-02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7
2019-07-29
(2019)沪0118民初96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8
2019-07-29
(2019)沪0118民初9696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9
2019-07-15
(2019)沪0118民初96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10
2019-07-15
(2019)沪0118民初969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25
(2024)沪02民终2127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9-21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许**,郑*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3
2023-08-13
(2023)沪0114民初1868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
裁判文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4
2023-03-30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吴**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郑*,章**,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9-15
2020-03-20
(2020)沪0118执8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1-06
2019-08-08
(2019)沪0118民初96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74484.4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1-06
2019-08-08
(2019)沪0118民初969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与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2
2019-12-13
(2019)沪02民终1009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1-02
2019-12-13
(2019)沪02民终1009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苏州羲和北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园市监处罚〔2025〕DX00909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5-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