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达威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继发 | 注册资本:3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2565437242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恒祥家园兴华轩1单元15层B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24
(2025)沪0115民初1090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欧领特(上海)钢板桩租赁有限公司
哈尔滨达威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2-19
(2025)沪0115民初1090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欧领特(上海)钢板桩租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东煤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达威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14
(2025)沪0115民初1090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欧领特(上海)钢板桩租赁有限公司
哈尔滨达威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2-20
租赁合同纠纷
欧领特(上海)钢板桩租赁有限公司
哈尔滨达威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市监处罚〔2023〕217号
经查,该企业连续两年未进行企业信息公示、在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通过登记备案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综合以上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可以认定当事人已经长期停业未经营(超过6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元
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6-0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