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方正县洪海蔬菜水果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洪海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4MA1A621P7B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方正县方正镇建设街李春屯8号(W委1273号)(住宅用途,不得作为房屋征收的补偿依据)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方正市监处罚〔2026〕17号
经查实,当事人利用自家产的玉米加工成玉米面,贴有自己印的商标标识,外包装标注“方正县利海米业”厂名、厂址及生产信息的预包装玉米面5袋,规格为2.5kg/袋。截至被查获时,已销售1袋/19.9元,根据销售价换算为7.96元1kg,剩余4袋和半丝袋散装玉米面未销售,经过现场称重共16.8kg货值金额共计(16.8kg+2.5kg)×7.96元=153.6元,违法所得19.9元。经向标注生产厂家方正县利海米业协查核实,该批玉米面并非该厂生产,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该批玉米面的合法进货证明、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标注生产厂家的授权销售材料。当事人销售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的玉米面,无法提供合法授权及进货凭证,属于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
1. 没收扣押在案的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玉米面4袋、半丝袋散装玉米面共16.8公斤; 2. 没收违法所得19.9元; 3. 处罚款92.16元(按货值金额与违法所得合计153.6元的60%计算,即(133.7元+19.9元)×60%=92.16元)。
92.16元
-
2026-05-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