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海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02MAC5PBFH4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滨河南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烟处﹝2026﹞第24号
2026年02月08日,在专项检查中,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对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滨河南路“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进行检查时,现场在经营场所内查获“贵烟(硬黄精品)”9个品牌共计180条卷烟,因当事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无法提供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凭证及相关证明,经本局负责人批准,依法对该批卷烟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经调查:1.当事人是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海勇,其经营卷烟零售业务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520402221791),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12月25日。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海勇陈述,2026年2月6日,一男子开车到本人店铺推销卷烟,我看烟是真的,就以26000元“一口价”收了他手里的9个品牌180条卷烟,当时是用现金进行支付的。之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海勇将该批卷烟存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违法销售。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海勇另述,本人在案发前尚未出售卷烟,无违法所得。4.当事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无法出具上述涉案卷烟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和购买凭证。5.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鉴定,随机抽样鉴定的9个品牌,“贵烟(硬黄精品)”等8个品牌为真品卷烟;“南京(炫赫门)”1个品牌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6.当事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违法购进卷烟180条,无法查清购进价格,经贵州省西秀区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小组计算,货值金额为30270元:其中,“贵烟(硬黄精品)”等8个品牌167条卷烟货值金额为27930元;“南京(炫赫门)”1个品牌13条卷烟货值金额为2340元。7.经查询“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级端)”,当事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2024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两年内无违法处罚记录。8.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当事人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姐妹批发部的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且登记信息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信息相符。
1.处以进货总额27930.00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2793.00元;2.责令停止销售,将非法销售的“南京(炫赫门)”13条公开销毁。
2793.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4-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安顺市西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