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琚永清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67641596X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高平市原村乡前河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5-26
(2021)晋民终264号
合同纠纷
高平市海鸥餐饮有限公司,李*
高平市原村乡人民政府,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成**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0-11-16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
晋城市高平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高平市人民法院
3
2020-05-08
(2019)晋11民初87号
合同纠纷
李*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5-06
(2020)晋0581民初775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3-23
(2016)沪0115民初1328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8
2020-11-19
(2020)晋0581民初3705号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店上煤业有限公司、晋城市高平公路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等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01
2020-03-24
(2020)晋0581执30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山西高坪律师事务所与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18-12-27
2018-09-26
(2018)晋05民终125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山西高坪律师事务所、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27
2018-08-14
(2018)晋05民终546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郭**与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8-12-27
2018-09-26
(2018)晋05民终125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山西高坪律师事务所、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8-12-27
2018-08-14
(2018)晋05民终546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郭**与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6-12-16
2016-12-16
(2016)晋05民终766号
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8-03
2015-08-03
(2015)焦民一终字第003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焦作市新立康输送机械有限公司诉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高平市原村乡秦城村村民委员会、高平市松鹤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4-02-19
2014-02-19
(2014)焦民立管终字第8号
合同纠纷
高平市松鹤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焦作市新立康输送机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
2016-12-28
(2016)晋0581执60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山西高平科兴前和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高﹞煤监管罚﹝2026﹞30005号
2026年7月6日,接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群众举报事项核查处置的交办函(前和煤业)》。举报前和煤业存在工作面人卡分离的违法行为,经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举报属实,具体情况如下:2026年6月30日16点班及7月1日16点班,该矿抽采队及探水队闲置人员对3113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兑运砖、沙及水泥等密闭墙材料;在运输过程中,6月30日16点班有5名工人定位卡放置于工作面以外,7月1日16点班有7名工人定位卡放置于工作面之外,用于隐瞒工作面实际作业人数。
罚款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伍仟元整(¥1,325,000.00)、责令停产整顿三天
1325000.00元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2
晋﹝高﹞煤监管罚﹝2026﹞30003号
1.第1条:前和煤业3号煤原北山煤业排水点排水作业期间,未定期开展测风,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未安装人员位置监测系统(重大隐患);2.第2条:前和煤业3113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重大隐患);3.第3条:3116回顺掘进己掘203米,未安装隔爆水棚;4.第21条:中央变电所至采区西部变电所、中央变电所至采区东部变电所固定敷设的双回路高压电缆使用橡套电缆;5.第26条:架空乘人装置受驱动电机漏油影响,闸盘有油,影响制动;6.第34条:6月23日,北胶带大巷1#皮带机头一氧化碳传感器11:22-11:56中断,中断时长33分45秒,中断期间未采用人工检测等安全技术措施。
罚款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3,312,500.00)、责令停产整顿三天
3312500.00元
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高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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