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龙坪液化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虹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82707016858A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穴市龙坪朝阳村中心大道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3﹞75号
经调查,当事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且当事人实施充装1951个气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及填写检查记录。
2022年8月16日,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和记录,本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武穴市监处罚〔2022〕39号)。依据《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三)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当事人具有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充装超出使用年限且未经检验的气瓶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对当事人作出处以18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85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