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易便购便利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4DY81R0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张福村(安顺加油站)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4〕42号
2024年1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食品销售区有3袋预包装食品(标示产品名称:龙口粉丝、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见封口处、保质期:24个月、产地:山东省烟台市、生产商:招远市金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湖北武团祥瑞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SC12237068500357等),但包装上无标示生产日期信息。本局执法人员向其送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梅市监强字【2024】16 号)及《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梅市监清单字【2024】16号),对当事人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予以扣押。经查,上述食品是当事人于2023年年底从一送货上门的供货商处购进用于销售,共进5袋,销售价是8元/袋,货值金额共计40元,因为当事人未提供相关经营账册和销售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凭证,所以当事人此次经营该食品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并处以1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