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衣景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2MA13TKAU3J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鄂尔多斯大街竹园小区东区B座商业楼3层东3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8
执行异议之诉
毛**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海事法院
2
2024-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
3
2024-06-12
(2024)苏1203民初6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3
(2024)苏1203民初6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5
2024-04-19
(2024)苏1203民初6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0
(2023)粤72民初1527号
船舶租用合同纠纷
占**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海事法院
7
2023-09-01
(2022)苏1203民初42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8
2023-08-10
(2022)苏1203民初42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9
2023-07-07
(2022)苏1203民初42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10
2023-06-13
(2023)宁02民终54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刘**,刘**,惠农区建鑫模板出租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1
(2025)宁0205民初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惠农区鑫伟达机电物资供应站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0
(2025)宁0205民初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惠农区鑫伟达机电物资供应站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3
2024-12-16
(2024)宁0205民初1836号
劳务合同纠纷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刘传友;刘传刚;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6
(2024)宁0205民初18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刘传刚;刘传友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5
2024-12-16
(2024)宁0205民初187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刘传刚;刘传友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6
2024-12-16
(2024)宁0205民初184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刘传刚;刘传友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6
(2024)宁0205民初1845号
劳务合同纠纷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刘传友;刘传刚
裁判文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1
2023-06-14
(2023)宁02民终54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翔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惠农区建鑫模板出租站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湛坡)应急罚﹝2025﹞15号
翔昀建设集团第二分公司作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对承包单位起重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对起重作业现场作技术交底和现场安全监督,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违规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违法事实。
决定给予人民币310000元(叁拾壹万元整)罚款。
3100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