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凤伟星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方雨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MA4KMKP22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武湖街道武湖工业园华祥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5号车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4﹞43号
经调查核实,上述两批“风成铝材”系当事人于2024年4月24日、5月10日从湖北亚广铝业有限公司购进(该违法线索已依法移送至红安县市场监督局),分别购进5310公斤、1780公斤,合计重量7090公斤,当事人交代,因广东生产的铝型材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便于加工制作门窗销售,故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微信向微信名为“中国铝业”的个人(无法查实相关信息)购买了上述“风成铝材”的产品标识,并提供给湖北亚广铝业有限公司粘贴在其所订购的上述产品上。产品标识包含的文字信息有“风成铝材FENGCHENGALUMINUM;生产商:风成铝业;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经济区大沥镇敦和工业区BY”等。至我执法机关查获时,当事人尚未来得及加工销售,我执法机关现场检查及后期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的相关加工销售记录等证据。当事人购进上述“风成铝材”的金额分别为111386元、33820元,合计145206元,因涉案产品并非用于直接买卖的成品,无法参照市场销售价格计算货值,故认定货值金额为145206元。为确保质量安全,2024年6月5日、8月7日我执法机关委托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查获的上述两批“风成铝材”分别进行了抽检,该检验所于2024年6月11日、8月13日分别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显示为“经检验,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T5237.4-2017标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相关产品在去除相关标识后予以退还,给予当事人11179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1791.00元
武汉市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