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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绿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晓云注册资本:8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0700757032856T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鄂州经济开发区杜山工业园旭光大道15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4﹞132号
经查,当事人委托成都市佳凡食品有限公司代加工生产“白膜蛋苕酥散装”2023/8/22、2023/9/1两个批次产品后,包装在当事人设计的外包装内进行销售,其外包装上标注有“三峡印象”、“五味苕酥”、“玉米酥”、“低糖酥”、“原味酥”、“椒盐酥”、“黑米酥”等字样,且配料表中标示有“玉米酥”、“低糖酥”、“原味酥”、“椒盐酥”、“黑米酥”不同配料,但其实际投料时未区分口味,均为同一投料记录生产,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际明显不符;同时,产品标签仅标示了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未标注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上述食品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再次,当事人包装负责人谢燕君将实际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的三峡印象“五味苕酥”产品标注2023/12/01和2023/12/05两个日期置于公司旗下2家公司进行销售,构成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本案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为6753.01元(574盒×6元/盒+1529.07元+1779.94元),违法所得(参考国家总局执法稽查局2023年11月21日答复,建议按全部收入说)共计5331.01元(337盒×6元/盒+1529.07元+1779.94元)。
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未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三峡印象“五味苕酥”产品237盒、没收违法所得2022元,并处罚款5000元;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309.01元,并处罚款75000元;本案罚没合计85331.01元,上缴国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24996元。
104996.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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