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杭锦后旗义成兴农牧专业合作社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生明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3150826MA0Q4EA635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双庙镇二支村9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市监处罚﹝2024﹞115号
2024年4月19日,我局接到了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号为:№:(2024)JDSP80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杭锦后旗义成兴农牧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日期为2023年12月9日,规格型号为500克/袋的巴盟酸菜,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执法人员张红茹、刘炬棋(执法证号:05100530115、05100530173)给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杭锦后旗义成兴农牧专业合作社授权委托人潘亮宏进行了询问,经经询问并查阅当事人提供的佐证生产日期2023年12月9日,规格型号为500克/袋的巴盟酸菜2024年4月29日,共生产了4件,每件20袋,货值金额100元。当事人申请了复检 ,但复检结果仍然不合格,至案件调查终结上述商品全部售出未召回。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圆整(¥100.00元)。 2、处以罚款壹万圆整(¥5000.00元)。 款合计壹万零贰佰圆整(¥5100.00元)
10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杭锦后旗知识产权局))
2024-06-26
2
杭市监处罚﹝2024﹞46号
经我局执法人员张红茹、刘炬棋(执法证号:05100530115、05100530173)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规格型号为800克/袋的巴盟酸菜共生产了10件,每件15袋,货值金额200元。至案件调查终结上述商品全部售出未召回,违法所得200元。 经查,杭锦后旗义成兴农牧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7日,规格型号为800克/袋的巴盟酸菜超限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1、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圆整(¥200.00元)。 2、处以罚款壹万圆整(¥10000.00元)。 款合计壹万零贰佰圆整(¥10200.00元)
10000.00元
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