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丽影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3697795367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德惠市站前街长青五社(102国道1151公里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6
(2022)吉0183民初43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德惠市人民法院
2
2022-06-27
(2022)吉0183民初43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王*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德惠市人民法院
3
2021-07-23
(2021)吉01民终41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东支公司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7-02
(2021)吉01民终41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东支公司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8-19
(2020)吉0183民初45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15
2020-01-13
(2020)吉0183财保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与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5﹞76号
经核查,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虽与中化石油东北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编号:ZHJL-DF-JM-2022-005),约定其可使用“中化石油”商标及装潢等。其实际经营名称与登记名称不符,且未在经营场所明示独立主体身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站点为“中化石油”直属加油站。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予以确认,未进行陈述申辩,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
德惠市和平街东方加油站涉嫌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之规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20000.00元罚款。
20000.00元
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