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卫桥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侯新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02MA3C7YTK2P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9号荣盛时代国际1号楼71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历城市监处罚〔2025〕46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1日与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加工秋梨汁风味饮料,合同有效期一年。2025年4月25日,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秋梨汁风味饮料42箱,每箱24盒,每盒250毫升。2025年5月1日,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向当事人交付上述秋梨汁风味饮料6箱,当事人于2025年5月7日销售给惠山区四漳李爱香鸭血粉丝汤店5箱,剩余1箱自行饮用,销售价格每箱12.00元。2025年5月26日,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惠山区四漳李爱香鸭血粉丝汤店经营的上述秋梨汁风味饮料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被抽检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产品进行了召回,惠山区四漳李爱香鸭血粉丝汤店已将剩余产品进行了销毁,并提供了视频材料。
在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认定方面,被委托生产企业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秋梨汁风味饮料42箱,交付当事人6箱。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证明,聊城市民欢食品有限公司留样产品和库存产品经检验菌落总数均为合格。因此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秋梨汁风味饮料的货值金额应认定为72.00元,违法所得60.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上缴国库;2、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