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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8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西化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343321746C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工业园区东源箱包基地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6
(2024)赣0824民初5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温**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2
2024-03-22
(2024)赣0824民初5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王**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3
2024-03-20
(2024)赣0824民初5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朱**
新干县人民法院
4
2023-11-09
(2023)赣0824民初1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黄**,如东志泉箱包店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5
2023-09-21
(2023)赣0824民初1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黄**,如东志泉箱包店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6
2022-01-18
(2022)赣0824民初3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周**
新干县人民法院
7
2020-05-22
(2020)赣0824民初2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周**
吉安市新干县人民法院
8
2020-02-10
(2020)赣0824民初2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
周**
新干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06
2020-10-13
(2020)赣0824执95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周**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250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05-06
2020-12-24
(2020)赣0824执959号之二
其他案由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9-29
2020-06-23
(2020)赣0824民初2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28
2019-01-23
(2019)赣0824执1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任**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8-12-28
2018-11-27
(2018)赣0824民初18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任**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616.0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5-24
2018-02-11
(2018)赣0824民初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杭州佳骏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88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8-05-24
2018-03-28
(2018)赣0824民初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4-12
2018-03-28
(2018)赣0824民初1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3-12
2018-01-26
(2018)赣0824民初1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7-07-31
2017-04-18
(2017)赣0824民初2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荣威箱包皮具有限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22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5〕101号
当事人主要从事箱包皮具生产及批发、零售活动。经查: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生产的规格型号20英寸不合格的旅行软箱共20只,后以80元/只的价格陆陆续续对外销售,共计销售额:1600元。该旅行软箱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符合QB/T 2155-2018《旅行箱包》标准,依据《江西省旅行箱包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检验结论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属于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交代该旅行软箱生产成本75元/只,共计金额:1500元。截至案发时止,该批次的旅行箱包已全部售出,获利:100元。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旅行箱,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1900元,合计2000元整上缴国库。
1900.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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