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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裴小燕注册资本:80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02MA74MCWL1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新墩镇西关村四社6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发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12
(2025)甘0702民初1229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发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发基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区住建罚决字﹝2026﹞第0002-1号
于2025年10月在甘州区红星广场2#商业楼三层实施的张掖市甘州区禧悦礼宴餐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行为,涉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对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2-14
2
张市建罚字﹝2025﹞第06号
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中恒金茂府2#商住楼商铺项目施工中,多次出现土方施工作业未采取有效洒水抑尘措施,现场土方未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扬尘污染问题,涉嫌建筑土方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其他表面固化措施的行为,违反了《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布)遮盖或其他表面固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之规定。
鉴于该施工单位针对检查反馈问题能积极整改,且未造成后果,依据《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布)遮盖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的规定,建议对甘肃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张掖市住建局
2025-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