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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信福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戴力群注册资本:2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02MAEK6EGA5H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22-B8号7A轴9C轴第二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6〕261号
经查,当事人系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服装销售。2025年11月11日,当事人从萍乡格律服饰有限公司购进货号W2309、规格型号为2XL的加绒带帽卫衣共计12件,购进单价为60元/件,购进金额共计720元。当事人留存供货方营业执照、进货票据等凭证,履行了基本进货查验义务。 2025年11月15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纺织品检验检测院,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加绒带帽卫衣进行监督抽查。经检验,该批次产品耐摩擦色牢度(面层)项目不符合《江西省运动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及GB/T22853-2019《针织运动服》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2026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对涉案不合格加绒带帽卫衣采取下架、停售措施,并已于2025年12月4日将不合格产品退回生产厂家。 2026年3月15日,当事人提交不合格商品销毁说明、销毁图片及《不予处罚申请书》,以进货正规、已履行查验义务等为由,申请不予处罚。经核查,当事人虽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涉案产品耐摩擦色牢度(面层)属于关键质量指标,直接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及使用安全,不属于轻微质量瑕疵。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不予处罚情形。 截至案发,该批次12件不合格加绒带帽卫衣中,1件被抽检机构以80元/件购买用于检验,1件备样被我局依法扣押,剩余10件已全部退回生产厂家。按销售价格核算,产品货值金额960元,违法所得20元。
鉴于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售下架并退回不合格产品,减轻危害后果,且已履行基本进货查验义务。但涉案产品耐摩擦色牢度(面层)为关键质量指标,直接影响使用安全,并非轻微瑕疵,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不符合不予处罚情形。? 综合考量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结合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主动整改等情节,参照《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五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第二条第(一)项第2目“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一)生产者、销售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点二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初次违法,产品已售出但未造成危害结果的;……”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5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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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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