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朝晖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朝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481MA6XNHL46C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县门东街房管处商住楼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烟处﹝2023﹞第L036号
2023年05月18日09时35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在兴平市县门东街房管处商住楼门面房朝晖商行,发现当事人贾朝辉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卷烟背柜上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卷烟:兰州(硬珍品)3.0条,延安(细支圣地河谷)6.0条,芙蓉王(硬细支)8.0条,南京(十二钗烤烟)7.0条,南京(炫赫门炫彩)2.0条,中华(软)2.0条,中华(细支)11.0条,南京(雨花石)4.0条,共计8个品种,43条卷烟。当事人贾朝辉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上述卷烟品种数量及32位喷码当场已经当事人确认。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执法人员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兴平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兴烟存通字[2023]第1037号)送达当事人。经查,当事人贾朝辉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43条卷烟是当事人因自身商店卷烟需求量无法满足,从兴平市田阜街道附近几个农村收购的。其中中华(软)600元/条,南京(雨花石)480元/条,中华(细支)495元/条,芙蓉王(硬细支)235元/条,其余卷烟都是按公司进价,现金结算,没有购货小票及合法的有效进货证明,均用于店内经营。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贾朝辉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2号),当事人贾朝辉违法进货总额为1592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15920.00元10%的罚款计1592.00元的行政处罚。
1592.00元
兴平市烟草专卖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