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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宏成注册资本:5578.125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5MA5YQEQ7X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6
(2025)渝0235执异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三雄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张**,黄*
云阳县人民法院
2
2024-04-02
(2024)渝0235民初1444号
合伙合同纠纷
高**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3
2024-03-15
(2024)渝0235民初1444号
合伙合同纠纷
高**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4
2023-11-16
(2023)渝0235民初68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小喇叭广告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5
2023-02-21
(2023)渝0235民初1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亿冠广告有限公司,王**
云阳县人民法院
6
2023-02-20
(2023)渝0235民初11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王**,济宁亿冠广告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7
2022-08-24
(2022)渝0235民初40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宸越广告材料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8
2022-08-01
(2022)渝0235民初40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宸越广告材料有限公司
云阳县人民法院
9
2021-05-19
(2021)渝0235民初30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龙区新捷广告材料经销处
云阳县人民法院
10
2021-05-14
(2021)渝0235民初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众合广告材料商行
云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29
(2025)渝0235执异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黄武;张秀兰;重庆三雄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云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11-25
(2025)渝0235执异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黄武;张秀兰;重庆三雄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云阳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01
2021-06-28
(2021)渝0235民初30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临沂市兰山区众合广告材料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309.87元
民事案件
2
2021-09-29
2021-09-27
(2021)渝0235财保1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淑玮广告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9-16
2021-06-17
(2021)渝0235民初30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云龙区新捷广告材料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374.39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31
2021-03-03
(2021)渝0235民初4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三雄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3135.13元
民事案件
5
2020-11-30
2020-10-27
(2020)渝0235民初6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马**涡阳县梓辰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76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处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
2025年7月3日,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东侧的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谢宏成,注册地址: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东侧,使用名称: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复查时,发现该单位2处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处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消除隐患,且现场火灾隐患未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结合《重庆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较轻违法情节,按照处罚阶次1进行量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YU025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云消限字〔2025〕第YU0042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A047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11-07
2
云消行罚决字﹝2025﹞第0045号
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分切车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2#厂房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保护盲区
2025年3月28日,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位于重庆市云阳县工业园区人和组团东侧的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厂房分切车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2#厂房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保护盲区,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对应《重庆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编号002-1,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YU025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云消限字〔2025〕第YU0042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重庆市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编号002-1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彩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云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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