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农爽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春伟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MACQ3PDY8H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于家镇向阳街道9号房ys-1409-5-3(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字﹝2024﹞106号
榆树市裕爽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销售的2.5kg/袋“糯米”包装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标注为:项目每100克(g)营养素参考值%能量1495千焦(kj)18%,蛋白质7.2克(g)12%脂肪0.8克(g)13%碳水化合物79.1克(g)26.4%钠0毫克(mg)0%;在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规定的能量和32种营养成分参考值表中--能量的营养素参考值8400kj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60g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60g碳水化合物营养素参考值300g钠的营养素参考值2000mg,而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计算公式:NRV%=X/NRV×100%式中:X-----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NRV-----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经过该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后,榆树市裕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2.5kg/袋“糯米”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中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实际应该标注1%,该公司销售的2.5kg/袋“糯米”包装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中含有虚假内容。该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委托五常市会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加工2.5kg/袋“糯米”100袋,售价19.90元/袋,货值金额1990.00元,违法所得1990.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90.00元;2、处罚款8000.00元;共计9990.00元
8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5
2
榆市监处罚字﹝2024﹞42号
榆树市农爽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于2023年8月2日生产2.5kg/袋的“五常黑米”60袋,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售价25.8元/袋,货值金额1548.00元,违法所得1548.0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5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第一款之规定,拟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48.00元2、处罚款8452.00元。
8452.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