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美人家园休闲农家乐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古哈兰木·塞麦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23MA781KWM0P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乌恰镇三乌恰村三组5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库市监新处罚〔2023〕370号
2023年7月3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村三组50号的库车市美人家园休闲农家乐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7日内整改。
2023年7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销售的蓝莓爽口水果配制酒(9瓶)、黑卡强化维生素果味饮料(8瓶)、红牛(8罐)、“谐意大娜”牌杏葡枣干特色饮料(10瓶)、果粒果汁(30罐)、绿茶(11瓶)、冰红茶(7瓶)、茉莉蜜茶(8瓶)、黑加仑(8瓶)、雪碧(12罐)、矿泉水(5瓶)、水蜜桃汁饮品(7瓶)、百事可乐(6瓶)等13种预包装食品仍未明码标价。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之规定,属于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2000.00元
库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