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泸州丽人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旭东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502MA649NQL04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5号楼1层6、7号;1-6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泸江市监处〔2024〕51050224000620号
2024年4月10日,我局收到市局交办案件线索称:崔某某举报泸州丽人妇产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三八妇女节,健康检查优惠活动来啦!”中标示的“原价”不合法等事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8月17日登记成立,取得了《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从事专科医院服务。 2024年3月8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三八妇女节,健康检查优惠活动来啦!”,文章中载明:妇科全面常规检查38元,“原价”287元,早孕检查套餐38元,“原价”212元,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198元,“原价”857元,内分泌检查(性激素)138元,“原价”391元,活动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0日。患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直接购买上述服务。上述优惠活动也在美团平台上开展。 当事人3月在其微信公众号和美团平台销售成交情况如下:妇科全面常规检查成交57笔,单价38元,共计2166元;早孕检查套餐成交21笔,单价38元,共计798元;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成交17笔,单价198元,共计3366元;内分泌检查(性激素)成交7笔,单价138元,共计966元,以上四个项目总计7296元。当事人提供的2024年2月销售记录显示:促销活动前七日对应项目最低成交价分别为:妇科全面常规检格68元,早孕检查套餐58元,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298元,内分泌检查(性激素)288元,均低于文章中对应“原价”价格。综上所述,当事人虚构原价取得营业收入7296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另查明,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三八妇女节,健康检查优惠活动来啦!”文章中发布有“预约来院即可享检查优惠 更有专家一对一看诊,安全舒心 温馨提示:由于女性生理结构的特殊性,很多妇科疾病早期发作时,大多没有明显症状,只有做妇科体检,才能及时查出疾病,及时治疗,很多疾病,也可提前预防!”等内容。在文章结尾处,标注了“川医广【2023】第09-15-1856号”,经调查,该编号为当事人于2023年9月15日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有效期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但其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仅包括当事人医院名称、诊疗科目、地址、联系电话,刊登媒体只有:百度、搜狗、神马、360、高德、名医汇。 当事人在微信公号上发布“三八妇女节,健康检查优惠活动来啦!”文章中含有广告内容,但未经核准。涉案广告由当事人员工制作发布,按该员工薪酬计算,广告费用为63.53元。
罚款0.735953万元,警告
7359.53元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