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十三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101313373449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艾斯兰汗路、多来提巴格路交叉口双星小区9-1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喀市市监处罚〔2025〕151号
经查,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十三分店于2014年12月02日成立,原质量负责人王***(执业药师注册日期:2024年8月20日,注册证编号:65*********4,资格证书号:202*****************7)于2025年09月09日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从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十三分店离职。现任质量负责人顾***于2025年09月08日起在新疆康宁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十三分店担任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于2025年08月15日注册到该店,注册证编号:65**********0,资格证书号:2017*********************6。于2025年9月8日药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质量负责人信息已予以变更。
2025年08月11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该店质量负责人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该店仍未整改到位。2025年10月17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药店进行回头看时发现,该店质量负责人顾***不在岗,经查看计算机系统,GSP相关记录发现,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质量负责人顾***不在岗,在此期间该店处方未经审核销售处方药如罗红霉素胶囊(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50mg*12粒,批号:24101241,销售数量:1盒,销售日期:2025年10月13日)等。处方药销售记录和处方笺上执业药师的签名由其他在岗店员代签。该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行为,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处方药销售记录、处方笺、销售小票等证据证实,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罚款5000元整。(伍仟元整)
5000.00元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喀什地区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