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明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E36J5T9P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上乍甸村民委员会上乍甸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林草罚决字〔2025〕0012号
经查,2025年2月15日至2025年4月30日,红河明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陈明带领施工队进行竹山光伏从事线路工程的塔基施工,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每天要支付工人工资等原因,陈明在未取得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塔基的占地施工建设。经鉴定:红河明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陈明)在华润新能源宜良竹山林光互补光伏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塔基及施工便道)过程中非法占用土地总面积8.187亩,其中:林地7.527亩(公益林地0.316亩,商品林地7.211亩),其他草地0.660亩。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责令限期于2026年10月2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5倍的罚款,合计:115248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贰佰肆拾捌圆整)非法使用草原:限期于2026年10月20日前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草原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草原植被;2.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6.5倍的罚款,合计621元(大写陆佰贰拾壹圆整)以上两项罚款,总计:115869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捌佰陆拾玖圆整)
115869.00元
宜良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