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景德镇鑫火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华注册资本:216.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200MA35QYXT9B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黄泥头耐火器材厂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景市监处罚〔2025〕189号
2025年2月25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接信用监管科案源登记表(编号:2025004),截止2024年6月30日,在市本级登记注册、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262户,其中税务正常户2户)。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市局信用监管科通过在景德镇日报、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瓷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至今未收到相关企业的任何材料),2024年12月2日收到景德镇市税务局对未年报纳税人税务状态的反馈信息,现拟请市局稽查局对景德镇市天豪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62户企业,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核实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并通过案管系统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进行公示。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1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7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2018-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