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安拓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志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2MA7BL06G3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中宝路88号中科创业园A座402房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萨住建罚字﹝2025﹞020号
2025年5月27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4年汇丰楼、义耕世纪广场小区、金穗商城、程宇广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检查,连云港群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未设置硬质围挡、裸土未覆盖和垃圾清运不及时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5月27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2024年汇丰楼、义耕世纪广场小区、金穗商城、程宇广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未设置硬质围挡、裸土未覆盖且垃圾清运不及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50000.00元
大庆市萨尔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8-05
2
庆萨林罚﹝2025﹞001号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草原建设水泥路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1.未经批准占用或超审批面积使用草原的,处以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罚款人民币6523.5元;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草原植被。
6523.50元
大庆市萨尔图区农业农村局
2025-01-20
3
庆高新自建罚决字﹝2023﹞第CJ2023003-2
大庆市安拓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绿地)金融中心世纪峯汇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大庆市安拓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21日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大庆(绿地)金融中心世纪峯汇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2023-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