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乐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厚青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023344718542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永兴县便江街道城郊村新路下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7
买卖合同纠纷
永兴县乐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李**,曹*,曹*
永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14
买卖合同纠纷
无
曹*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永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罚字﹝2024﹞64号
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从永兴县昌兴冶炼厂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了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型号规格:LD5-17.88A3;设备代码:417041470202291821;产品编号:22091821;制造日期:2021年6月13日;设备制造单位:河南省隆达起重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7月,当事人委托(未签订书面协议)河南省矿瑞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郴州售后服务部(生产许可证号:TS3441580-2026)将涉案起重机安装在其钢槽车间,用于其销售钢材时吊装货物。2023年7月,当事人在涉案电动单梁起重机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和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情况下,将该起重机投入了使用,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向永兴县中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钢膜、螺纹钢和2024年6月19日向永兴中天燃气公司销售镀锌钢管时使用了涉案起重机进行吊装。另查,当事人涉案电动单梁起重机已于2024年7月8日取得检验合格的首次检验报告,并于2024年7月24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起17湘L08861(2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本局行政处罚登记台账,当事人截止目前,无行政处罚信息。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2
永市监处罚〔2024〕64号
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从永兴县昌兴冶炼厂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了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型号规格:LD5-17.88A3;设备代码:417041470202291821;产品编号:22091821;制造日期:2021年6月13日;设备制造单位:河南省隆达起重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7月,当事人委托(未签订书面协议)河南省矿瑞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郴州售后服务部(生产许可证号:TS3441580-2026)将涉案起重机安装在其钢槽车间,用于其销售钢材时吊装货物。
2023年7月,当事人在涉案电动单梁起重机安装完成后,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和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情况下,将该起重机投入了使用,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向永兴县中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钢膜、螺纹钢和2024年6月19日向永兴中天燃气公司销售镀锌钢管时使用了涉案起重机进行吊装。
另查,当事人涉案电动单梁起重机已于2024年7月8日取得检验合格的首次检验报告,并于2024年7月24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起17湘L08861(24)】。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本局行政处罚登记台账,当事人截止目前,无行政处罚信息。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