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文龙 | 注册资本:39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6754770802M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第二工业区夏盛路66弄5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7
(2025)沪0116民初8344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陈**,上海朝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5
(2025)沪0116民初8347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刘**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6
(2025)沪0116民初83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李**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3
(2021)沪0116民初114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房*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5
2021-08-30
(2021)沪0116民初114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房*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6
2020-08-13
(2020)沪0116民初106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海宁市天宇基布有限公司
金山
7
2019-01-30
(2018)沪0116民初149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晋江嘉鑫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8
2019-01-04
(2018)沪0116民初149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
晋江嘉鑫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7
2021-09-23
(2021)沪0116民初114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房*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1-14
2017-02-20
(2017)沪0117民初1314号
保证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上海欧罗华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7-18
2019-06-28
(2019)湘0104执2212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湖南麓南脱硫脱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07174.40元
执行案件
4
2019-07-18
2019-07-01
(2019)湘0104执2212号之一
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湖南麓南脱硫脱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7-02
2018-09-26
(2018)沪0117执2522号
保证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上海欧罗华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9-06-27
2018-12-13
(2018)沪0116民初149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苏州市远港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61885.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6-11
2019-05-14
(2019)沪01民终3639号
晋江嘉鑫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6-11
2019-01-30
(2018)沪0116民初149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晋江嘉鑫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6-06
2019-02-12
(2018)沪0116民初149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与苏州市远港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1-14
2018-10-11
(2018)沪民再11号
加工合同纠纷
加工合同纠纷审判监督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总处〔2026〕322026000101号
2026年4月3日,本局对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第二工业区夏盛路66弄55号的生产经营场地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在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的一车间原矿岗位处有两台仓式泵(泵体产品编号:19111和泵体产品编号:19112),其中产品编号为19112的仓式泵现场正在使用,该泵体压力表读数大于0.3MPa。根据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提供的两台仓式泵《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判断,上述两台仓式泵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且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现场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上述两台仓式泵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上述两台仓式泵均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所指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且在产品铭牌上都有TS监督检验标志,是按照压力容器进行设计制造的。泵体产品编号:19111的仓式泵自2019年9月30日起投入使用,泵体产品编号:19112的仓式泵自2019年10月20日起投入使用。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8.1.6.1 金属压力容器检验周期规定,金属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同时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两台仓式泵(编号:19111和19112)自2019年10月至2026年4月3日期间并未进行定期检验。现查明,上海澎博钛白粉有限公司自2022年10月至2026年4月3日期间,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
责令停止使用,罚款4.0000万元
40000.00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