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杏花清宗酒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志忠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825908734334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汾阳市杏花村镇(1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8-06
(2020)晋0106民初362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汾阳市杏韵酒业有限公司,张**,张*,张**,张**,廉**,山西杏花清宗酒业有限公司,张**,范**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5﹞28号
经查,当事人山西杏花清宗酒业有限公司持于2021年3月5日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预包装(瓶装酒、饮料)批零兼营,正常营业。于2024年1月1日与汾阳市杏韵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灌装清宗青花系列白酒产品,当事人提供包装材料。“清宗青花30”(酒精度:53%vol,净含量/规格:500ml×6盒,出品商:山西杏花清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情况:当事人于2024年7月5日委托生产“清宗青花30”共计48箱;于2024年12月27日委托生产“清宗青花30”共计50箱;可提供杏韵酒业生产记录台账及检验检测报告。生产上述两批次“清宗青花30”所使用包材于2024年年初从山东生产包材处购进,共购进100套,单价45元/套。上述“清宗青花30”成本价为69元/箱,销售价为75元/箱;批次为20240705的“清宗青花30”已于生产当日全部销售完毕;批次为20241227的“清宗青花30”,其中22箱于生产当天销售,剩余28箱存放于汾阳市杏韵酒业有限公司库房内未销售,于2025年3月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扣押。综上,故该案件违法经营额为7350元,违法所得共计42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上述“清宗青花30”酒外包装箱标注“QINGZONG青花”,未经辽宁青汾商贸有限公司的许可,在酒类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侵犯辽宁青汾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第25723096号“青花”(该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33),注册日期为2018年08月14日,有效期至2028年08月13日)。
1、没收侵犯“青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清宗青花30”(酒精度:53%vol,净含量/规格:500ml×6盒,出品商:山西杏花清宗酒业有限公司)共计28箱;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贰拾元(420元)整;2、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整。
16000.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10-1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