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镇江市京口区何氏眼镜店江科大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21102MA1YY3FL0W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梦溪路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京市监处罚〔2025〕X00030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领取了《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4年11月11日,案发时已超过有效期限,但当事人一直在经营中。 当事人经营的博士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海昌爱视迈软性亲水接触镜等产品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但未能提供供货商的证照及进货单据等材料,在日常销售中也未设立台账如实记录进货及销售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事实。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延续且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经营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0-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