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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秋霞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5760323419F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南差取北庄路1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1
(2025)冀0125民初2493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行唐县人民法院
2
2025-07-23
(2025)冀0125民初2493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行唐县人民法院
3
2025-07-04
(2025)冀0125民初2493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行唐县人民法院
4
2025-06-18
(2025)冀0125民初2493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行唐县人民法院
5
2023-07-17
(2023)冀0125民初1708号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袁**
河北滋蜂源蜂业有限公司
行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行市监处罚【2025】3号
两批次不合格产品:“蜂蜜柚子茶(调制蜂蜜制品)”、“蜂蜜柚子茶(调制蜂蜜制品)”当事人各生产了10件,均为24瓶/件,其中“蜂蜜柚子茶(调制蜂蜜制品)”共售出10件,共计240瓶,每件132元,每瓶售价5.5元 ,退回229瓶,销售了11瓶,货值金额为60.5元;蜂蜜柠檬茶(调制蜂蜜制品)共售出10件,共计240瓶,每件120元,每瓶售价5元 ,退回230瓶,销售了10瓶,货值金额为50元,以上两批次涉案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10.5元。
没收违法所得0.01105万元,罚款0.3000万元,责令改正
3000.00元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2
冀市监石处〔2024〕13012524000087号
涉案两批次不合格产品(“百花蜂蜜、浓缩蓝莓汁(蜂蜜&蓝莓)”、“百花蜂蜜、浓缩凤梨汁(蜂蜜 &凤梨)各生产了一箱,每箱28瓶,每瓶320g,单价为5.8元/ 瓶,两箱售价共计324.8元,都已售完。该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发布召回公告,通过电话联系经销商让他们停止销售并对该批次产品实施召回。投诉举报3批次涉案产品(椴树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滋蜂源五味子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龙眼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能量值均为1326千焦,根据GB/Z21922-2008《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2.2.3中规定的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系数折算公式计算出上述三批次产品的能量值应标注为1105千焦,计算得出的能量值与标注的值存在的误差超出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4中关于“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脂肪、钠的含量允许的误差范围是≤120%标示值,蛋白质含量允许的误差范围是≥80%标示值”,产品名称:椴树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滋蜂源五味子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龙眼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各生产了三箱,每箱20瓶,每瓶售价均为22元,货值金额共计3960元,都已销售出去,没有库存。以上5批次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284.8元。
没收违法所得0.42848万元,罚款8.6000万元,责令改正,警告
86000.00元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3
行市监处罚〔2024〕52号
上述涉案两批次不合格产品(“百花蜂蜜、浓缩蓝莓汁(蜂蜜&蓝莓)”、“百花蜂蜜、浓缩凤梨汁(蜂蜜 &凤梨)各生产了一箱,每箱28瓶,每瓶320g,单价为5.8元/ 瓶,两箱售价共计324.8元,都已售完。该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发布召回公告,通过电话联系经销商让他们停止销售并对该批次产品实施召回。投诉举报3批次涉案产品(椴树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滋蜂源五味子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龙眼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的能量值均为1326千焦,根据GB/Z21922-2008《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2.2.3中规定的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系数折算公式计算出上述三批次产品的能量值应标注为1105千焦,计算得出的能量值与标注的值存在的误差超出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6.4中关于“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脂肪、钠的含量允许的误差范围是≤120%标示值,蛋白质含量允许的误差范围是≥80%标示值”,产品名称:椴树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滋蜂源五味子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产品名称:龙眼蜂蜜、规格:245g/瓶、生产日期:2023-03-10,)各生产了三箱,每箱20瓶,每瓶售价均为22元,货值金额共计3960元,都已销售出去,没有库存。以上5批次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4284.8元。
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4284.8元;2、罚款共计86000元。
86000.00元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