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坪坝区谢先苹卫浴器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先苹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6MA60NQDU2R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陈东路239号附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字(2023)581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18日,通过微信在某推销员处下单进购4台贮水式电热水器(生产单位:广东欧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5日,商标OPAICN),其中2台规格型号为DSZF-220V~50Hz 2000W 60L IPX4,进货价是600元/台,另外2台规格型号为DSZF-220V~50Hz 2000W 80L IPX4,进货价650元/台,共计2500元。当事人进购上述4台贮水式电热水器后在经营现场售卖,规格80L的贮水式热水器售价720元/台、规格60L的热水器售价680元/台。 2023年6月19日,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两款规格型号的贮水式电热水器进行了抽样送检。贮水式电热水器(DSZF-220V~50Hz 2000W 60L IPX4)抽样基数2台,抽样数量1件,抽样支付样品费用680元。贮水式电热水器(DSZF-220V~50Hz 2000W 80L IPX4)抽样基数2台,抽样数量1件,抽样支付样品费用720元。经检测,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NO:SCLG01202300261)和《检验报告》(NO:SCLG01202300262)。《检验报告》(NO:SCLG01202300261)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标志和说明项目不符合GB 4706.1-1998、GB 4706.12-2006标准,能效等级不符合GB 21519-2008标准,依据《重庆市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SCLG01202300262)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能效等级项目不符合GB 21519-2008标准,依据《重庆市储水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进购票据及相关记录,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上述商品按标价计算货值金额为2800 元(720+680)*2,违法所得为300元{(680+720)-(600+650)}*2。 当事人经营的贮水式热水器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不足1 个月,涉案产品销售2件,未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无社会影响,但涉案产品为涉及人身安全的热水器,安全风险较大。综合上述因素,当事人违法行为符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一般裁量等级。裁量基准为“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2.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3.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6倍以上到2.4倍的罚款;4.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综合,建议给予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贮水式热水器备样品2台; 2.罚款56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6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