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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黄坛严赛娟烟酒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赛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0226MA2EMB003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黄坛镇黄坛东路50号(住宅、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3〕1026号
经查明:当事人宁海县黄坛严赛娟烟酒店通过送货上门的途径(当事人未留存进货票据,不能提供供应商具体情况)以*元/包的价格购入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生产日期:2023.01.06,保质期:六个月,生产商:新乡津麦缘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1072600552,计量方式:散装称重)1箱共30包。在2023年7月5日后,当事人继续将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放置于货架上,以*元/包的价格进行销售。至被查获时,库存前述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1包,因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根据现场库存情况及投诉人购买了前述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1包的事实,已查清的货值金额1元,违法所得0.1元。2023年8月14日,被本局查获,依法扣押前述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1包。另经查明:当事人宁海县黄坛严赛娟烟酒店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20m2,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规定的小食杂店。
???????????????????????????????????????????????????????????????????????当事人宁海县黄坛严赛娟烟酒店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警告。当事人宁海县黄坛严赛娟烟酒店出售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属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未发生相同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整改,涉案食品数量较少,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生产日期:2023.01.06,保质期:六个月,生产商:新乡津麦缘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1072600552,计量方式:散装称重)1包;(二)没收违法所得0.1元;(三)罚款3000元。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一)警告;(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九州五味?精品掌心面(生产日期:2023.01.06,保质期:六个月,生产商:新乡津麦缘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41072600552,计量方式:散装称重)1包;(三)没收违法所得0.1元;(四)罚款3000元。罚没款总计3000.1元。???????????????????????????????
3000.00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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