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京慕枫科贸有限公司土桥营业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浩翔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5MA1T83058T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土桥镇桂圆南路1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江市监处罚〔2026〕66号
经查,南京慕枫科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以160元/部的价格从南京昕意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13部金笑笑TV380全家福全网通 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全部配送给当事人对外销售。2025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1部与被投诉产品相同型号的产品,外包装标示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深圳市金笑笑电子有限公司和GioSmile金笑笑字样,型号:TV380全家福全网通,手机后盖内有3C认证标志,未标示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信息。当事人陈述深圳市金笑笑电子有限公司为上述产品的品牌商。手机电池标示产品名称:锂离子电池,生产厂: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型号:JMJ-002,并标有3C认证标志。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中规定,TD-LTE用户终端设备、移动通信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均被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当事人后续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执法人员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信息,当事人销售的上述TV380全家福全网通手机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JMJ-002锂离子电池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截止我局现场检查之日,当事人已销售涉案产品12部,剩余1部,销售价格为220元/部,共计2640元。 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为投诉人办理了12部涉案手机的退货和赔偿手续,双方达成了和解。并将13部涉案TV380全家福全网通 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全部退货至南京昕意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故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无违法所得。其销售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货值金额为2860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中,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的行为,无违法所得,且已将全部涉案产品办理了退货、改正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调查人员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中,当事人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货值金额为2860元,无违法所得,有从轻处罚的情形,且已将全部涉案产品办理了退货、改正了违法行为,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调查人员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综上,调查人员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