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金地商业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廷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2556106740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南段地下人防(永青地下1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龙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4号
现查明 2025年12月9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政府12345
平台转件,有群众举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金地广场(北方新天地)存在中庭和疏
散通道占用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规定以及要求属地消防大队核实并责令整改,
并公开该商场的开业前消防验收是否合格等问题。大队接到举报后,于2025年12
月10日派员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单位为齐齐哈尔金地商业街服装
市场有限公司,群众举报该单位违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相关规定事项不属实,监督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
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
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当场填写了〔2025〕第1275号《消防监督检查
记录》,以上事实有〔2025〕第127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齐廷江的陈
述和申辩、对程钢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违法行为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
所在地、现住址/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齐齐哈
尔金地商业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大街
南段地下人防(永青地下127号),法定代表人:齐廷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202556106740N。
现查明 2025年12月9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市政府12345
平台转件,有群众举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金地广场(北方新天地)存在中庭和疏
散通道占用的消防违法行为相关规定以及要求属地消防大队核实并责令整改,
并公开该商场的开业前消防验收是否合格等问题。大队接到举报后,于2025年12
月10日派员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群众举报单位为齐齐哈尔金地商业街服装
市场有限公司,群众举报该单位违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3019-2023相关规定事项不属实,监督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
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
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大队监督员当场填写了〔2025〕第1275号《消防监督检查
记录》,以上事实有〔2025〕第1275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一份,齐廷江的陈
述和申辩、对程钢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齐齐哈尔金地商业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
叁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 限齐齐哈尔金地商业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
(地址
138000.00元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