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鲁木齐多余商贸有限公司水磨沟区红桥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皮新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5MAD858DR0A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北路13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税稽罚(2025)188号
(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1.增值税你单位在2024年11月7日与第三方收款平台“易生支付有限公司”签订了受理支付协议,将资金授权结算至个人郭珠明账户。2024年11月9日~2024年12月31日,你单位通过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收取加油款731,623.99元未做账务处理。你单位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在账簿上不列收入,未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 第691号修订)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38号发布 财政部令第65号修订)第三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1月少缴增值税33,849.60元;2024年12月少缴增值税 49,536.04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1年主席令第51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你单位2024年11月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369.47元;2024年12月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467.52元。(二)企业所得税你单位2024年部分销售收入和成本没有入账,成本费用残缺不全难以查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主席令第60号 2015年第23号修订)第三十五条第四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你单位应适用4%应税所得率核定计算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你单位2024年申报收入2,970,940.29元,少申报收入647,454.86元,实际全年应申报收入3,618,395.15元,适用4%应税所得率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44,735.81元,应纳所得税额为36,183.95元。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62703.3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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