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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宁利民注册资本:155924.75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294798415853U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3号路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04
(2023)冀0209民初214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徐州中域空间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
2
2021-03-15
(2021)冀02民终137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1-02-25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朗程办公设备销售中心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魏**,天津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0-12-24
(2020)冀0225民初239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苏义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中海外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乐亭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3-04-03
申请公示催告
唐山骐德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17
2021-08-30
(2021)冀0203民初54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01
2021-02-22
(2021)津0116民初34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朗程办公设备销售中心与天津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2-13
2018-09-13
(2018)冀0225民初10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93269.90元
民事案件
4
2018-10-15
2018-05-16
(2018)冀0225民初1010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5-21
2018-03-19
(2018)冀0225民初214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770.23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29
2017-12-01
(2017)冀02民终798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29
2017-12-01
(2017)冀02民终7986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7-03-28
2017-03-28
(2017)冀02执5174号
无因管理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07-05
2016-07-05
(2016)冀0283民初28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原河北钢铁集团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22116.1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5-10
2016-05-10
(2016)冀0283民初11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67535.0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唐环罚决〔2023〕17-18号
2023年5月3日涉嫌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案
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序107的规定,裁量百分比:5%、20%、0%、0%、0%,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50000.00元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05-22
2
唐环罚决〔2023〕17-15号
2023年3月28日涉嫌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减少烟气排放案
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序25的规定,裁量百分比:10%、20%、0%、0%、0%,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60000.00元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05-08
3
唐环罚决〔2023〕17-6号
2023年4月9日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案
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序21的规定,裁量百分比:15%、20%、0%、0%、0%,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70000.00元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海港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05-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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